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《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及淮安市税务局工作安排,我校教职工需在2020年4月1日至4月10日完成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。
一、需要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人员
本校所有取得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收入的教职员工,除以下3种情况外:
(1)汇算需补税,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;
(2)汇算需补税,但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;
(2)汇算需退税,但不申请退税的;
注:(1)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=[(综合所得收入额-60000元-“三险一金”等专项扣除-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-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-捐赠)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]-2019年已预缴税额;(2)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也可在4月1日后登陆“个税 APP”中“综合所得汇算申报项目查询。”
二、办理流程
1、在“个税 APP”完成:
(1)填写专项扣除信息(见图1-1,1-2)(已填写可忽略);
图1-1 图1-2
(2)添加银行卡信息(见图1-3)(如无需退、缴税可忽略);
图1-3
(3)核实年度收入,进行汇算清缴(见图1-4、1-5)
图1-4 图1-5
附件: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
http://www.gov.cn/xinwen/2020-01/01/content_5465800.htm